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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项目公告图1

清河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项目公告

2022-09-19 10:232820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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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号:HB2022093260010109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执行中小微企业政策

采购人名称:清河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人地址 :清河县武松中街12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韩雪 0319-8165902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中华大街988号红星美凯龙商务综合体B座2203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杨秋影 13633291676

采购预算金额:17065198

采购用途 : 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清河县王官庄镇、连庄镇、谢炉镇、油坊镇、葛仙庄镇5个镇24个村行政村内。2.1.2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包括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涉及5个乡镇24个村,街道硬化,便道面包砖硬化,巷道硬化,废旧坑塘治理,路面翻修,绘制文化墙,墙体美化,安装太阳能路灯,种植绿化树木,建设污水管网,雨水口翻修,修建排水设施等内容。2.1.3计划工期:30日历天。2.1.4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项目实施地点 :清河乡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评标时以现场查询为准);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为保证工程施工进度,保证工程质量,尽快交付使用;每个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是只能中1个标段。中标授予先后顺序为标段自然顺序。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2-09-19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2-09-23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文件地点: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 文件售价:0

投标截止时间:2022-10-11 09:00

开标时间:2022-10-11 09:00

开标地点:第二评标室

供货时间:30日历天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0319-3198588

备注:null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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